学校简介| 校长致词| 领导分工| 政务公开| 校园采风| 教学师资| 名校鹊誉| 行政机构| 党群机构| 校园纪事| 返回主站

 

教 学 管 理 规 范
作者:综合办   来源:兴港教育网   点击:  日期:2005-4-5 15:03:11

总   则
  为了提高我校的教学管理水平,促进教学改革,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,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,为经济建设培养合格的初、中级技术人才,特制定本规范。
  学校的教学管理应坚持社会主义方向,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,传授职业知识,培养职业技能,进行职业指导,全面提高学生素质,把学生培养成“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”的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。
第一章     教学文件与教材管理
  第一条 教学计划
  1、教学计划是学校最基本的,具有法规性的教学文件,是实现培养目标和组织教学全过程的依据。
  2、无教学计划的新开专业(工种),或因教学改革需要,对原有教学计划作重大调整者,学校应根据制订教学计划的原则和要求,参照同类或接近专业(工种)的教学计划,在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,制订本专业(工种)的试行教学计划,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,报教学业务主管部门审核、批准后执行。
  3、教学计划必须在新生入学前编制完毕。教学计划一经确定,不得随意改动。但允许在不影响教学效果的前提下,课程顺序和学时安排方面作适当调整。调整意见由教务处于开学前两个月提出,报分管校长批准后执行。
  第二条   教学大纲
  4、教学大纲是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,以理论教学课程、实习教学课题为单位,以纲要的形式编制的教学文件。
  5、理论教学课程、实习课题教学大纲通常由说明(含制定依据、课程性质、任务等)、基本要求、课时分配、教学内容和要求等部分组成。

本新闻共19页,当前在第1页  1  2  3  4  5  6  7  8  9  10  11  12  13  14  15  16  17  18  19  

 

 

相关文章

 

浙江省宁波市鄞奉路221号 邮编 315012 电话:0574-87470286 / 87472297 mail:webmaster@xgedu.net
版权所有:宁波兴港职业高级中学/宁波第二技工学校 制作维护:电教中心